以案说法丨⑦ 矿证到期且莫动 心存侥幸终获刑
昌宁县李某某非法采矿案警示
基本案情
处罚决定
案件警示
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,矿产资源勘查、开采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,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矿产资源开发、利用做出重要指示、批示,强调要加强矿产资源的开发、利用和保护。自然资源、公安等10部门联合开展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三年攻坚行动,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犯罪,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采矿案件,打击惩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,切实维护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和安全稳定大局。本案中,当事人李某某法律意识淡薄,在采矿权过期未延续、未编制矿山恢复治理方案、未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同意恢复治理的情况下,在过期矿山以生态修复为名,行非法开采之实,非法开采建筑用灰岩并进行售卖,已违反矿产资源管理法律、法规,昌宁县自然资源局依法查处,并依法移交追究相关刑事责任,释放了坚决打击私挖乱采矿产资源的坚强决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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