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号 | 黔地矿党干任〔2016〕25号 |
黔地矿党干任〔2016〕25号
局属各单位、机关各处室:
根据工作需要,经组织考察,局党委2016年12月12日会议研究决定:
尹森林任贵州省地矿局117地质大队队长,不再担任贵州省地矿局103地质大队队长、党委委员职务;
舒多友主持贵州省地矿局103地质大队行政工作;
张林不再担任贵州省地矿局114地质大队队长、党委委员职务,另有任用;
李应涛主持贵州省地矿局114地质大队行政工作;
代传固不再担任贵州省地质调查院院长、党委委员职务,另有任用;
张慧主持贵州省地质调查院行政工作;
刘建中不再担任贵州省地矿局105地质大队总工程师、党委委员职务,另有任用;
陈庆刚任贵州省地矿局105地质大队总工程师,不再担任贵州省地矿局115地质大队副队长、总工程师职务;
杨德智任贵州省地矿局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院(贵州省地矿局109地质大队)院长(队长),不再担任贵州省地矿局112地质大队副队长、党委委员职务;
代德荣不再担任贵州省地矿局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院(贵州省地矿局109地质大队)院长(队长)职务。
2016年12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