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号 | 黔地矿党干任〔2016〕19号 |
黔地矿党干任〔2016〕19号
局属各单位、机关各处室:
根据工作需要,局党委2016年10月14日会议研究决定:
谯文浪同志正式担任贵州省地矿局102地质大队副队长,任职时间从2015年7月起计算;
潘 文同志正式任贵州省地矿局103地质大队总工程师,任职时间从2015年7月起计算;
宁朝晖同志正式任贵州省地矿局103地质大队副队长,任职时间从2015年7月起计算;
翁申富同志任贵州省地矿局106地质大队总工程师(试用期一年);
何倩同志不再担任贵州省地矿局科技信息处调研员职务。
2016年10月26日